2015 

半年後,我總算還是在愛爾蘭找到工作了。

覺得寫這麻多篇一定有人會想知道我都在幹嘛。

(自以為) 所以寫出來跟大家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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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剛到愛爾蘭到離開的工作分別為以下。

順便解釋一下。黑工白工。

白工-不論正職兼職,工作有正是正確向政府報稅的工作。

所得不見得比黑工高。但至少合法。

黑工-現領不報稅的工作。或者不是真實報稅。皆屬於逃漏稅,

也就是黑工。因為不報稅,所以工作時間可以比較長不受限制,

所以薪水感覺比較高。但也有黑工比較好,本身給的時薪就比較多,

但就是不報稅。

 

我個人不傾向於做黑工。雖然我們是合法身分,但做黑工就是不合法,

協助企業逃漏稅,自己也逃漏稅。被抓到我們也是會有麻煩。

 

1. au pair  黑工

內容:幫人顧小孩,有零用金。包食宿。不再都柏林。

好壞已經有額外寫出來了。詳細內幕可以回頭看au pair的分享。

真要說什麻好。就是不愁吃住。還有一點點零用錢。

壞就是變相被家庭限制住。很麻煩。

時長: 前後總計三個月。

來源:朋友介紹+網路

離職原因:惡魔小孩,刻薄家庭。

 

2.連鎖咖啡店 ITSA 白工

時長: 5個月

內容:打掃店面。開店閉店。泡咖啡,做貝果,備料。

來源:網路

身分:兼職

離職原因:店經理情緒化。主管有鹹豬手。放任另一男員工偷懶,

安排時數卻給他比較長,我比較短。然後任由我跑斷四條狗腿。

所以我申請了休假並在休假期間聯繫離職。

本來如果讓我有多一點時數,豬頭男偷懶我也可以不計較。偏偏沒有。

後來根我朋友聊天講到被打壓,我朋友說,人家什麻身分,我是什麻身分?

<對,人家是學生簽,可以久待。我是打工度假簽,僅一年,而且我找到工作時也只剩半年,

當初人家還願意請我就該偷笑了。>

 

解說:除了我,市區分店也有一個打工度假的台灣人,但因為他在市區,

市區的店營業時間與我們不同,經理主管好像也比較好,他時數都很多,

他曾有一次到我們店支援,他說的話比做的事情多...........

而且感覺他不會做的事情比我還多.........

講白了,我覺得我們店在某種程度上很不公平。申訴無效。

不過也可以發現,愛爾蘭多數的工作還是希望你的簽證時間夠長。

咖啡店的小費少到爆炸,扣掉我們主管會拿小費去補帳差(都不知道怎麻收錯錢的),

每個人平均兩三個月可以分到小費10歐。餐廳是一天可以10歐。我們是兩三個月才10歐。

而且我的制服。從開始工做到我離職都是洗碗還是是什麻清潔的衣服,

一般店員的制服是桃紅色T恤,黑圍裙。洗碗收桌阿姨好像也是桃紅色,但白圍裙。

我的是咖啡色的,跟有一次來幫忙當搬運工做雜事的阿唄是同樣顏色的........

 

 

3.洗衣工廠 白工

時長:六個月

內容:摺衣服。包裝衣服。

還有其他同事負責收集髒衣服丟到洗衣機,然後洗好了另一部門同事拿出來烘。

然後乾了上到我們二樓我們負責把衣服拿下來放進機器裡面折,然後打包。

速度要快,不可累積衣服 (啊就工廠啊,是想多輕鬆?)

來源:網路

身分:兼職 (on call)

離職原因:簽證到期。

 

解說:這份工作跟咖啡店是同時得到的,

由於兩份都兼職,所以希望能兩相配合。尤其地點不遠。

洗衣工廠後來對我真的很通融,忘了是我問的,還是經理自己找我的,

平常日偶爾也會去工做幾小時。裡面的中國人說是我很認真,

因為跟我同期的只剩下我。其他的不是自己走了就是再也沒被摳過。

洗衣工廠最早好像六點還是七點上班,咖啡店最早開店也要九點。

所以如果不是開店的班,洗衣廠又要我去,我就會去上一兩個小時,

然後從洗衣廠騎腳踏車飛奔去咖啡店,風雨無阻。後來咖啡店決心離職前,

聯絡經理懇求讓我全職的時數,經理沒答應,但他剛好休假,

所以代理經理那陣子都讓我每天上班。 因為不想出意外。

在下來因為12月會比較忙,然後有一個對我超好的中國阿姨離職,

他要提離職之前就有跟我講,讓我一定要勤勞問經理,就可以補她的位。

後來果然讓我得到這個位子。所以雖然捨不得離開咖啡店,

<因為我喜歡玩咖啡> 但也比較坦然了。

同事有中國人,自成一桌,他們不搭理我,我也不搭理它們。

有個跟我同機器的波蘭同事覺得奇怪。知道緣由後,還託人告訴我,

不用理會那些人,會挺我。超感動的。

 

 

4. 發傳單 黑工

時長:一次 (還是兩次 忘了)

內容:被載到某個區域,開始挨家挨戶丟傳單。

來源:朋友看華人報。

身分:黑工。臨時工。

離職原因:臨時的。

解說:華人報還是華人網路都有這些。

不過要自己小心真假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,

薪水是沒得談的。

 

5. 派報  黑工

時長:2個月 (可是不是每天)

內容:到指定地點,在車流中賣報紙。

來源:華人報

身分:兼職

離職原因:薪水很拖+會少算錢+我時間無法配合

 

解說: 工作是一個認識的台灣女生先看到去問。

後來夥同了我跟另一個台灣女生一起吃一個位置。

每天到定點拿報紙,並給回前一天賣剩的。做交接紀錄。

當薪水達到幾百歐後,就可以申請領薪水。也因為這樣,

後來它們不做,想說錢就算了,但我不甘心,撐著做,

並找人合夥幫忙,勉強找了幾個巴西男輪流在我無法去的時候,

去賣。撐到第一筆薪水可以還我朋友跟我自己。

有時候會被客人坑,有時候會有小費。(客人特意給或者來不及找零)

覺得好像不錯,所以努力撐到快能領第二筆薪水。但我實在配合不了,

然後有時候巴西男也會放我鳥,導致我常挨罵。所以只好放手。

 

>好處就是有小費。小費比我在咖啡店得的多。

(一天好的話也有一歐。一個月就20歐了好嗎? 如果是每天去)

>秋冬天冷很崩潰。下雨天也得照賣也是崩潰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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